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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民办学校须在网站公示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 宝鸡文德中学严格按照宝鸡市教育局审批后的标准收取费用,不另立名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具体年度公示如下:
| 收费项目 | 标准 | 备注 |
|---|---|---|
| 学费 | 以年度公布版本为准 | 按学期或学年收取 |
| 住宿费 | 以年度公布版本为准 | 含床位、水电、宿管服务 |
| 代收代缴 | 据实代收 | 教材、校服、保险等,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
本表为收费类目说明;当年度具体金额与陕西省宝鸡市教育局的审批文件以学校公告及现场公示为准。 家长可通过 联系我们 页面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最新版本。
公示承诺
本校不收取审批文件之外的任何费用;如有家长发现违规收费情形,欢迎向宝鸡市教育局举报。